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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4月7日讯 为营造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加力支持民营经济振兴发展,哈尔滨市日前出台了《哈尔滨市支持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从尊重、激励、服务、关爱、保护5个方面,提出18条措施,旨在千方百计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家安心投资、专心创业、舒心发展当好“服务员”,形成尊重、关心、鼓励、支持、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尊重民营企业家方面,《措施》指出要完善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制度。畅通民营企业家建言献策渠道,涉及民营企业的政策出台前需征求一定数量民营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建立涉及民营企业政策动态调整机制,经常性开展政策服务“回头看”,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家常态化沟通机制,了解民营企业发展难题,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激励民营企业家方面,《措施》指出要建立民营企业排行榜发布制度,对优秀民营企业家给予表彰奖励。
服务民营企业家方面,《措施》指出要落实领导干部包联民营企业制度,常态化了解掌握包联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困难问题,做到调研走访全覆盖。依托商会、产业联盟等定期组织开展政企对接、互学互访、对外考察、项目洽谈等活动,促进民营企业家与相关领导干部、经济专家、知名民营企业家“面对面”互动交流。同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全市营商环境监督活动,及时梳理、整改民营企业家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家通过继续教育提升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层次,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中的民营企业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由哈市人才资金按照学费的30%给予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参加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班的民营企业家,按照学费的50%给予补贴。
关爱民营企业家方面,《措施》指出要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诚信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对引进的优秀民营企业家(户口不在本地企业高管),按照政策规定帮助解决配偶随迁工作调动等问题,并在就医、公共文化场馆参观等方面给予优待礼遇。
保护民营企业家方面,《措施》指出要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侵害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建立“零延迟”机制,对恶意阻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暴力讨债、不良媒体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政法机关要依法及时处置。尊重民营企业家创新创造,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办法;对企业投资项目开展承诺制改革试点,允许企业作出承诺后,依法依规自主开展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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